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河南大学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复试时进行,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于2014年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律不得更改。各位考生报名前务必按照报考条件认真自审报考资格?
(3)联考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01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河南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八朝古都开封,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浓厚的人文学术氛围。建校百余年来,现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农、教育、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近年来,河南大学 通过加强学科建设、培养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扩大招生、新校区建设等,在提高办学层次、教育质量、学术水平和扩大发展规模、办学空间、对外开放等方面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考生于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登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按信息平台说明和相关要求注册、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复试试工作由河南大学自行组织。复试时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表(系统自动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要求和有关精神,河南大学2014年在政法系统继续招生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将不准参加复试,考生于2014年10月16日后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到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
(2)政治理论(河南大学在复试时单独组织考试,系水平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1)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全国联考,联考时间2014年10月26日(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河南大学法学院源于1907年的法政学堂,历经百年风雨,依托百年积淀,目前拥有一批学识渊博、年龄结构合理,教学与科研并重、实践与创新齐举的专家、学者和教授。法学院自199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以来,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并获批国家级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河南省法学一级重点学科和河南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在法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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