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聘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

利息登记日、支付方式: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处,投资者有权随时查阅。

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经申请,上交所同意本期债券上市后可进行新质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074号文核准,核准规模为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2月1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到期一次还本,起息日:自2009年12月17日开始计息,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 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兑付日期:2014年12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付息日期:自2010年至2014年每年的12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网下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发行经公司2009年3月6日召开的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9年4月24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分别披露在2009年3月9日和2009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