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切实加强水利水电高素质专业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贵州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结合我省水利水电行业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工程系列水利水电相关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水利水电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坚持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三公示”制度,即申报人员及情况在所在单位公示、初审结果公示和评审结果公示。实行承诺制度,即申报人员对本人所提供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委托评审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就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签署承诺书。未签署承诺书的,不予申报评审或不得参加评审工作。建立诚信档案,实施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申报材料造假“一票否决制”。在“三公示”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人员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行为,经调查核实,从认定之日起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责任。
科学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录入系统,不再核发纸质证书,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以质量建设为目标,按照行业认可、社会公认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从2021年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按照《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工作安排,今年职称申报评审继续依托线上评审方式开展,网址为:
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各级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系统在线核验证书或下载打印(登录“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把握水利水电行业特点,进入“热门服务”或“人才人事”栏目内的“职称证书补录和查询”)。为实现职称证书的在线核验做好基础工水利水电专业职称评审树立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的评价导向,全省核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客观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实际贡献。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要求完成职称信息历史数据采集,
2022年职称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注重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创新创造能力。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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