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14时37分左右,中牟县交警大队民警王超、武周亮等人,在仓狼路上的848桥附近设卡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他们看到有两辆小型轿车沿仓狼路由南向北一前一后驶了过来。
由于已经中午12点多了,两人就商量先吃饭,然后吃完饭再去采摘。于是他们就在一个乡村饭店开始吃饭。当时两人心存侥幸,想着吃过饭就走,大中午的也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于是两个人喝起了啤酒,席间张某喝了两瓶啤,党某喝了三瓶啤酒。酒足饭饱后,张某、党某两人分别驾车往采摘地进发,谁知半路还真遇到了交警检查。
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分别对张某和党某作出了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当民警将两辆车拦停进行检查时,第一辆车的驾驶人倒是心直口快,说没有喝白酒,就喝了一点啤酒,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时,结果酒精含量为23.9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第一辆车的驾驶人姓张,第二辆车的驾驶人姓党,两人都是38岁,均是郑州市人,且为朋友关系。
据两人供述,当天两人约好想趁着周末到中牟采摘西瓜,上午11点钟左右,张某给党某打电话时,党某却说他还有点事没有忙完,让张某先去,随后他再去。于是张某就开车拉着妻子先往中牟赶,大约12时30分左右,党某自己开车也到了中牟县。
该驾驶人的酒精含量是34.9mg/100ml,于是执勤民警将两个驾驶人分别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核查。当民警对第二辆车驾驶人进行呼气检测时,也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郑州两名男子自驾车趁着周末到中牟田园采摘,中午一时兴起,想着大晌午也不会有交警检查,俩人就喝了几瓶啤酒,在酒驾的过程中被交警查获,拉开车门时,警察还看到后座熟睡的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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